工程合作

Engineering cooperation


  (一)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许可证。

  (二)电气装置附近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并配备消防器材。

  (三)电气火患,严禁使用泡沫灭火器。

  (四)氧气瓶和乙炔瓶工作距离不少于5米,与明火作业距离不少于10米。

  (五)进行焊割时要事先清理现场周围可燃物体;在外架上焊割要采取屏隔措施。

  (六)仓库、易燃易爆生产场地、木工房等处需配置灭火装置;吸烟需到指定场所。

  (七)灭火器的挂放位置要醒目,灭火器顶端离地面应为1.5~1.8米。

  (八)工地禁用的“三炉”是指:电炉、煤油炉、液化气炉。

  (九)氧气瓶不能露天曝晒,不能倒置平放。氧气瓶用红色胶管,乙炔瓶用黑色胶管。

  (十)照明灯泡禁用纸或布遮盖,以免温度升高引起火灾;不准躺在床上吸烟。

联系我们
  

项目合作联系人:范经理

24小时在线:

139-8001-5715  

133-4884-2985  

133-4882-7618

公司电话:

159-2899-8823

028-8500-3738 

在线Q Q:582670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