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验收不合格,不得擅自投入使用
来源: | 作者:pro2a1cc5 | 发布时间: 2019-03-28 | 738 次浏览 | 分享到:
消防验收基本是消防工程的最后一步了,除了特殊场合如公众聚集场所等在投入使用,营业之前,在消防验收之后,还需要消防大队出具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施工单位在工程完成以后,具备验收条件如消防灭火系统、消防供水供电、消防设施设备、消防自动报警、应急照明和安全疏散及防排烟系统等,都达到相应的消防规范标准,就可以让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如果是特殊的密集型场合或特殊建筑,一定需要消防设计审核的,也需要消防验收,一般的工程就只是需要报备抽取,如果抽中了就会来现场验收,没有抽中的话,可以直接营业,抽中现场验收合格以后,会出具消防验收意见书,没有整改的地方,也可以正常营业;如果验收不合格的话,需要进行整改,再进行验收申请,直到验收合格为止。
 
  但是在实际情况中,很多工程,大到几万十几万平米的综合体,小到一个餐馆、一个门面,常常存在还没有进行验收或者验收后没合格就急着开业,今年的上半年,重庆对消防工程进行突击检查,就有很多工程没有消防验收,例如某学校因为消防没有合格,连水电不能申请,都是用的隔壁的,但是它已经开业几年了。最后被罚款,通知马上整改验收。
 
  消防工程是个严肃的命题,需要从业人员、建设单位、使用单位等高度配合,并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需要对人民生命财产负责,也需要对消费者安全负责和社会稳定负责。

新闻动态

news

联系我们
  

项目合作联系人:范经理

24小时在线:

139-8001-5715  

133-4884-2985  

133-4882-7618

公司电话:

159-2899-8823

028-8500-3738 

在线Q Q:582670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