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超市和室内市场安全疏散设施的设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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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消防公司挂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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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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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超市和室内市场安全疏散设施的设置要求,消防公司挂靠企业林峰脉来告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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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超市和室内市场安全疏散设施的设置要求:
1、安全出口的数量:
(1)人数超过50人商场、超市和室内市场的安全出口的数目一般不应少于2个。
(2)可设一部疏散楼梯的商场、超市和室内市场:层数为二层或三层,当每层最大建筑面积不超过500m2,且第二层和第三层人数之和不超过100人时,可设一个疏散楼梯;或设有不少于2个疏散楼梯的一、二级耐火等级,如顶层局部升高时,其高出部分的层数不超过两层,每层面积不超过200m2,人数之和不超过50人时,可设一个楼梯,但应另设一个直通平屋面的安全出口。
2、疏散楼梯间的设置要求
(1)应设置封闭楼梯间的场所:设置在超过5层的多层民用建筑内;设置在底层地坪与室外出入口高差不大于10m的人防工程内,且建筑面积>1000m2;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的裙房及建筑高度不超过32m的二类高层民用建筑。
(2)应设置防烟楼梯间的场所:设置在底层地坪与室外出入口高差大于10m的人防工程内,且建筑面积>1000m2;设置在一类高层民用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32m的二类高层民用建筑内。
3、疏散宽度要求
疏散出口的总宽度不少于通过人数与百人疏散宽度指标(m/100人)的乘积。百人疏散宽度指标一般为(0.65~1)m/100人。
商场、超市和室内市场内疏散楼梯、走道的最小净宽按实际疏散人数确定,且不应小于相关消防技术标准中对于最小净宽的有关规定,其中:位于地下人防工程内商场、超市和室内市场,楼梯不应小于1.4m、走道不应小于1.5m(走道单面布房)和1.6m(双面布房);位于高层民用建筑内时,楼梯不应小于1.2m、走道不应小于1.3m(走道单面布房)和1.4m(双面布房);位于单层、多层建筑内时不应小于1.1m。
4、疏散距离要求
当房间位于两个外出口或楼梯间之间时,房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最大距离《建规》规定是40 m,《高规》是40 m,《人防规》是40 m。当房间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时,《建规》规定是22 m,《高规》是20 m,《人防规》是20 m。
房间内最远点至该房间门的直线距离《建规》规定是22 m,《高规》规定营业厅不宜超过30 m,其他房间不宜超过15 m;《人防规》规定是15 m。
5、火灾应急照明的设置要求
商场、超市和室内市场的下列部位应设置火灾应急照明:
(1)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及其前室或合用前室;
(2)设有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建筑的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
(3)每层建筑面积>1500m2的营业厅,或设在地下建筑面积>300m2的营业厅,或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内的营业厅;
(4)消防控制室、自动发电机房、消防水泵房以及发生火灾仍需坚持工作的其它房间。
火灾应急照明的设置要求,与公共娱乐场所相同。
6、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要求
商场、超市和室内市场应在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的上方和疏散走道部位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地下商场应在疏散走道的地面或靠近地面的墙上以及主要疏散路线的地面或靠近地面的墙上设置发光疏散指示标志。
商场、超市和室内市场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和发光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要求同公共娱乐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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